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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原住民族行政課
2024-11-30 21:24:30
Q:原住民申請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時,需簡附文件為何?
答:
(一)申請書1份
(二)申請人身分證明1份: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。
(三)地籍謄本及地籍圖1份。
(四)使用證明1份。
1.屬農業使用者:
(1)土地四鄰任一使用人出具之證明。
(2)其他足資證明使用事實之文件。
2.屬居住使用者,其使用證明為中華民國77年2月1日前使用之下列資料之一:
(1)曾於該建物設籍之證明
(2)門牌編定證明
(3)繳納房屋憑稅證或稅籍證明
(4)繳納水費證明
(5)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
(五)切結書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