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ept| 課室業務 申辦資訊
人事室
2025-07-25

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

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已經可以開始申請囉!

請於 114年9月26日(五) 前,將補助費申請單送至人事室,俾利申請資料報送。

另申請時請注意:

一、高中職已有減、免學費,不能再重複請領子女教育補助。

二、「定額減免私立大專校院學雜費3.5萬元(每學年)」方案:

(一)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附表九「子女教育補助表」規定,各類減免與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僅能擇一支領。

(二)目前本所員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現補助每學期35,800元,高於定額減免私立大專校院學雜費金額(定額減免每學期1.75萬元 定額減免每學年3.5萬)。

(三)故請於收到子女註冊單時,檢視明細項目是否已扣除「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」17,500元(每學期),如已有被辦理減免,請儘速連繫子女就讀學校辦理「放棄」定額減免學雜費事宜,並憑新開立之學費單或其他放棄證明,依限向本所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,避免補助費重複請領致有後續須辦理追繳之情形。